台南律師公會第33屆109年度5月份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

時間:109年5月21日(星期四)晚上6時30分

地點:本會會館

出席:許雅芬、林仲豪、李家鳳、康文彬、謝育錚、陳寶華、王正宏、林媗琪、鄭嘉慧、伍安泰、李政儒、李汶宜、邱煒棠、陳佩琪、陳廷瑋、蔡雪苓、陳琪苗、曾怡靜、鄭植元、葉進祥

列席:黃俊諺、何宥昀

主席:許理事長 雅芬   記錄:何宥昀
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20人。
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【參見第297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
一、案由:109年3月份施凱齡等1名新會員入會同意追認案。
執行報告:同意入會,並於109年4月28日核發會員證。

二、案由:本會網站網頁版面樣版及網站程式資料庫更新轉換案。
執行報告:秘書處已於109年5月15日與廠商簽訂合約。

三、案由:臺南市政府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委員推薦案。
執行報告:本會推薦陳寶華律師及康文彬律師,並於109年4月30日函知臺南市政府工務局。

陸、報告事項:

一、主席報告:

(一)本會南區司法盃壘球賽榮獲亞軍。本會壘球隊參加南區司法盃壘球賽,由壘球隊隊長邱煒棠理事率領全隊,獲得亞軍佳績。

(二)本會會員謝碧連律師於109年5月3日過世,由本會理事長於109年5月12日率理監事及會員參加告別式,表達哀悼之意。

(三)本會原訂舉辦109年度全律盃高爾夫球賽,考量武漢肺炎疫情,擬延期至今年10月視疫情狀況擇期舉辦。

(四)本會原訂109年3月舉行五師聯誼活動,考量武漢肺炎疫情,擬延期至今年9月間視疫情狀況擇期舉辦。

二、監事會報告:收支項目經核均相符無誤。

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
(一)平民法律服務中心(李家鳳常務理事報告)

本中心4月份收支詳如附件一,收支正常。

(二)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(林仲豪副理事長報告)

民眾投訴本會數名律師等案,經詳細審查雙方各提出之資料,做出決議結果如第柒點討論事項。

(三)國際交流委員會(張文嘉顧問報告)

長崎律師公會向本會關心疫情狀況,交流律師業務是否受疫情影響。

(四)網站管理委員會(黃俊諺秘書長報告)

本會更換公會網頁中,預計新版於今年7月中完成。

(五)法律研修委員會(邱煒棠理事報告)

本會章程修正草案條文經本會律師法修法小組逐條修正,今日提出於理監事會議審議。

(六)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(陳佩琪理事報告)

因武漢肺炎疫情之故,高中生法律營擬暫緩辦理。

(七)學術進修委員會(伍安泰理事報告)

109年5月23日本會辦理「公共工程履約管理爭議案例分析」在職進修課程,因武漢肺炎疫情之故,限制40名報名上課,請各會員踴躍參加,並配戴口罩。

(八)刑事人權保障委員會(陳寶華理事報告)

1.本會前主委涂欣成律師負責辯護的謝志宏再審案件(108年 再 字 第 1號),業已於109年5月15日宣判無罪。該案發生於89年6月23日,歷經數次審理,涂律師一路走來萬分辛苦。

2.今年9月仍援例與成功大學陳運財教授合作「刑事非常救濟程序」 課程,並已討論今年上課方式及實際案例。

(九)秘書處(黃俊諺秘書長報告)

1.109年4月份退會之會員:計有李浤誠等31人。

2.截至4月底會員總數1228人(含一般會員383人及特別會員845人)。

3.截至4月止跨區執業人數567人(停止16人)。

柒、討論事項:

一、案由:109年4月份加入本會為會員之律師:梁家瑜、陳玫儒、張尹嫚、顏婉真等4名律師,請追認。
決議:同意追認。

二、案由:本會109年4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三、案由:109年度律師懲戒委員會及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推薦追認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同意追認。推薦本會蔡雪苓律師為律師懲戒委員會委員、張文嘉律師為律師懲戒覆審委員會委員。

四、案由:本會章程修正條文草案,請討論。
決議:修正後通過,並公告周知本會會員。另於會員大會討論決議。

五、案由:本會第33屆第2次會員大會舉行時間及地點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。授權秘書處執行大會活動相關事宜。

六、案由:民眾王○○投訴本會A會員及B會員等2位律師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,依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所提方案辦理。

七、案由:香港宇正實業公司投訴本會C會員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,依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所提方案辦理。

八、案由:台豪企業有限公司舉發本會D會員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,依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所提方案辦理。

九、案由:民眾李○○來函檢舉本會E會員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,依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所提方案辦理。

十、案由:民眾林○○來函檢舉本會F會員。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,依倫理紀律與權益促進委員會所提方案辦理。

十一、案由:「2020年第20屆全國律師盃慢速壘球邀請賽」成立籌備小組案,請討論。
決議:審議通過。由壘球隊負責球賽規劃,另由秘書長統整行政庶務、餐點安排等事宜。

十二、案由:本會今年度高中生法律營是否如期舉行案,請討論。
決議:暫緩舉行。

捌、臨時動議

案由:由本會頒發刑事人權貢獻獎給涂欣成律師,並向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提名涂欣成律師為優秀公益
律師之評選,以資肯定,請討論。
決議:照案通過。

玖、自由發言

拾、散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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